天津律师服装定做-律师服装有要求吗
天津哪个律师事务所靠谱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
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张盈律师事务所
德恒(天津)律师事务所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详细内容?
2016年8月,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与天津少_律师事务所合并。
目前,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已成为天津地区较大规模法律服务机构,拥有执业律师、实习律师、行政辅助人员180余人,办公面积近4000平方米,是一家门类齐全、业务精良、服务优质、信誉良好的大型综合性国际化律师事务所。2、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其现有员工总人数达251人,其中执业律师235人,合伙人律师40人,在业务领域上,涵盖公司法务、外商投资、国际贸易、金融证券和银行、矿业和自然资源、信息产业、房产建筑、海商海事、民商事、刑事、政府法务、公益事务等多个法律服务领域。3、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
行通律师事务所现拥有二百余人的精英团队,采用公司化管理制度全面提升为客户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近年来,随着业务范围的逐渐拓展,行通律师事务所唐山分所、郑州分所、河北区分所、哈尔滨分所相继成立,全部办公面积已超过6000平方米。
成立十三年来,在“行维权之道,通正义之门”建所使命的指引下,行通人在风雨中不断探索前行、砥砺奋进,连续多年代理刑事案件数量稳居全国前列,在公司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领域业绩卓著。
总结1.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2.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3.国浩律师集团(天津)事务所;4.天津金久煦律师事务所;5.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6.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7.天津世杰律师事务所;8.天津法政牛津律师事务所;9.瀚洋律师事务所;10益清律师事务所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五条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六条设立
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天津津南有名的律师事务所
天津津南有名的律师事务所如下:
1、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2、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
3、国浩律师集团(天津)事务所;
4、天津金久煦律师事务所;
5、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
6、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
7、天津世杰律师事务所;
8、天津法政牛津律师事务所;
9、瀚洋律师事务所;
10、益清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
法律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司法部公告〔2010〕33号————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对有关事实、法律问题作出认定和判断,应当有适当的证据和理由。
第六条
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应当就业务事项是否与法律相关、是否应当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注意义务作出分析、判断。需要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注意义务的,应当拟订履行特别注意义务的具体方式、手段、措施,并予以落实。
天津哪家律师事务所好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好。
律师的职责包括:
1、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3、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律师的义务:
1、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2、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3、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4、不得私自收取代理费等费用;
5、不得与他人串通危害代理人利益;
6、不得违规会见法官、检查官和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八条
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