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到哪里打印外来人口综合保险所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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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目前好像没有地方可以打的。

办理保险的部门没有权限,社保好像也不行。

如果你是为办理居住证什么的需要这份证明,个人建议:

1、把12333的单子打出来,2份。

2、去单位为你办理保险的部门说明情况,让他们帮忙出具一份从某年某月到目前的办理综合保险证明材料。

3、12333的单子让这个部门盖章认可。

4、带好上述2和3,去办理居住证的地方说明下情况,因为不是你一个人办不出来,应该可以了。

上海长宁区的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

失业保险在其满足失业条件后,并在失业前缴纳过失业保险的,可以去当地社保中心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金。在其到达退休年龄后,就无法领取失业保险了。

根据《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第十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二)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三)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五)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后重新失业的,可以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一)应征服兵役的;

(二)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的;

(三)从事有劳动报酬工作的;

(四)被劳动教养或者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第十六条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

(二)移居境外的;

(三)无正当理由3次拒绝就业服务机构提供适当的就业机会的。

百度百科——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

长宁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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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社会保障)

上级主管单位:上海医疗保险局类别: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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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区域: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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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说明1,零星报销药费,2参保人员遗失,损坏医保卡的可申请补卡,换卡.大病登记,3,就医记录册更换.